主 題:自然法:古今之變
內容簡介:法哲學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,若法律欲被人們認同為法律的話,是否只需符合形式上的標準,抑或其有效性是否有賴于不損害永恒、崇高、“自然”的標準。換言之,國家及其法律應該被服從,這樣的一般性言說是否意味著任何措施,只要其制定過程具備形式特征,就應當遵守?它可以在何種程度上背離人們的道德標準?自然法作為法學譜系中的一個分支,致力于思考法律、道德、政治之間的關系,為既有的社會、經濟體制及其法制提供了道德正當性,成為了政治意識形態和法律思想中的一柄利器。本講立足于自然法理論,闡釋它的生發、流變以及在當代所遭遇的批判,為人們展示自然法理論在法哲學中的重要地位和價值功能。
報告人:高偉偉      博士
時 間:2018-11-14 14:30
地 點:澄典書屋二樓
舉辦單位:澄園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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